主角叫付清雾程静初的小说是《娇软下属太迷人,霸总深陷其中爽文》,本小说的作者是玫瑰不红啦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
港城,四月初晚,利尔斯集团珠宝设计庆功宴。
给设计部总监敬酒的时候,付清雾手机响铃,清亮的眸扫了一眼备注。
喝完杯子里最后一点儿红酒,她拿上手机,葱白手指敲了敲机身:“我接个电话。”
离开宴会大厅,付清雾来到酒店后花园,确定四下无人了,才脚步虚浮地坐进长椅里。
回拨闺蜜电话。
“我刚看到你微信消息,你进利尔斯了?”程静初在电话里震惊地问道。
“有什么好惊讶的,”付清雾笑,“我本来学的就是设计。”
“少来了你。”程静初还不知道她,“你学的箱包设计,和珠宝设计压根不搭边。你要说去参加利尔斯的箱包设计比赛,我倒相信你。快说说怎么回事?”
付清雾笑着,娓娓道来。
四个多月前,她在油管账号发布了一条安利利尔斯最新一款销售惨淡的珠宝戒指视频。
视频火了之后,这款珠宝戒指全球销量上升。
而当时,正好是利尔斯举办珠宝设计大赛的筹备阶段,她参与了大赛报名,事后以吊车尾成绩进了利尔斯。
被通知录取时,对方问了她油管账号是否为本人。
“这么巧?”程静初诧异。
巧?
当然不是。
一个成熟的成年人,是不会做无用功的事情的。具体原因,不方便对程静初细说。
“喝多了。”付清雾岔开话题。
程静初:“我听你声音就不太对劲。”
“还行,没醉。”付清雾手累,开了免提,把手机放椅子上,仰头望着夜空月亮,醉眼迷蒙的,“心情不错,多喝了两杯。”
“心情好应该犒劳自己,喝酒伤身。”程静初打着算盘,“这样的场合有不少青年才俊吧?”
不仅仅有利尔斯集团的人,还有很多外来宾客。
“有是有,但没敢多看,怕智商被吸走。”付清雾回忆,毒舌说,“一个个像犯了桃花癫,没说两句就开始物化女人了,比普信男还要下头。”
桃花癫,通俗一点的说法叫“自恋”。
“玩男人看身材就好了,看智商看什么。”程静初道。
“臭鱼烂虾,我一个瞧不上,除非天降母胎单身。”付清雾打哈欠。
程静初忍俊不禁。
手机有其他电话打进,付清雾扫一眼来电显示:“不说了,我要回席上,晚点聊。”
她没接电话,手机放进包里,掏出镜子,想给自己补个妆,翻出小金管口红,却不小心掉在地上。
地面是有些倾斜的。
她静静地看着那管口红滚啊滚的滚到长椅的右边。
长椅后排是繁盛的绿植。
付清雾直到听不见口红滚动的声音,才撑着身子站起,想把口红捡回来,转过长椅右侧,却发现绿植后还有一张长椅。
这张长椅上坐着一个男人,身体向左侧微倾,搭在椅扶手上的手臂伸下去,捡起了地上的口红。
男人穿了一身考究的西装,香槟色的衬衫领子,黛色霜青的西装外套在夜晚看起来更像黑色。
灯光覆盖中,依稀可见男人姣好容貌,像中世纪古画里的贵族。
这种脸生气的时候不能仔细看,一看就没办法生气了。
“你的?”男人的声音是很性感的低音炮。
磁性。
语调淡得没什么起伏。
单论音色来说,是足以让人过耳不忘的。
“是我的。”付清雾走过去拿,“谢谢。”
她还没碰到,男人的手忽然躲开,把口红换到另只手上。
“怎么证明?”他唇角噙着淡笑。
付清雾挑高一边眉:“你可以打开看一看,是草莓色。”
男人睫毛又垂了些,眼睑下构成一片深不可测的阴翳,修长手指拔开口红管,慢慢转出口红膏体。
那动作生疏的,付清雾敢肯定他没接触过什么女人。
“不像草莓色。”温时正儿八经地认真打量。
付清雾说:“口红要涂抹开,才知道什么颜色。”
付清雾走到椅子的另一侧,半身裙的裙摆荡开,拂过男人挺括的西装裤管。
她在男人旁边坐了下来,又近距离打量着他,感觉眉眼好似更精致了。
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
“你可以试试,涂在自己的手背上。或者——”付清雾凑近男人耳边,放轻了声音,“也可以在我的唇上试。”
女人蛊惑的话声轻震着他的耳鼓,温时连耳膜都痒了一下。
他心不在焉地盖回口红,女人的手伸过来阻止了他。
“不能这样盖。”付清雾手指从他的手背擦过去,把口红和口红管拿回来,“像你这样盖,对女人来说是不共戴天的行为。”
她把口红膏体旋回,再仔细盖好管。
温时目光微侧:“不涂了?”
付清雾又往他耳边贴,另只手捏着口红蹭男人的脖侧皮肤,压着香槟色领口:“你帮我涂?”
温时唇角弯了一下,摊开分明的手指。
口红又一次落进他手里。
他这才像她一样侧过身,深邃漆黑的眼睛落在她脸上。
这也是从开始到现在,他正式拿眼看她。
年纪瞧着不大,生了一张妩媚稠艳的脸,眼珠澄亮,里面有清澈灵动的光。说话时的呼吸里全是浓郁的红酒醇香。
“宴会厅里没看见你,你不是这场庆功宴上的宾客?”付清雾试探询问。
来时,听说酒店楼上还有另场什么聚会。
“是不是有什么关系。”温时转开口红,长指挑起她的下巴。
他的指尖有点儿凉,沾着不算难闻的烟草味,随着付清雾的呼吸,悉数钻进鼻腔。
她享受着男人涂抹动作上的笨拙,在他停顿的时候,促狭说:“这手艺怕不是母胎单身?”
温时神色不变:“难道你就有男朋友了?”
付清雾羞得一恼:“你偷听我讲电话。”
温时莞尔:“不知道检查环境的小美女,先来后到的道理总应该知道。”
手一抖,他不小心把口红涂去唇外。
温时不满地蹙了下眉尖,拇指在付清雾的嘴唇边缘擦拭。
擦着擦着,慢慢察觉到付清雾的目光。
他抬眼,就和那双灼人清亮的眸子对上了。
付清雾勾着红唇:“你搭讪女孩子的这招虽然不常见,但的确挺有意思的。”
温时眨了眨眼。
自己只是被席间的人情往来和推杯换盏折腾得头疼,出来透口气,偶然听见她打电话。
因为对她说的事情感兴趣,的确有勾引她多聊的嫌疑。在她眼里竟是搭讪?
原来这样就算搭讪。
温时的手指从她唇上收回,付清雾垂睫扫了一眼,无名指上没有婚戒的痕迹。
“自我介绍一下,我上个月刚满23。”付清雾问,“你呢?”
温时目光下移到她唇上:“自我介绍难道不该有名字?”
付清雾舔唇:“萍水相逢不用知道太多,今晚过去,我们就互不相识了。”
是个有趣的姑娘。
温时喉咙滚了一下,微笑,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我30。”
付清雾打量他,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油腻,反而利落清爽。
但30岁实在超过内心标准,她能接受的最大年龄差只能五岁。
付清雾很是惋惜,却不得不拒绝:“不好意思,我先进去了。”
她将起了半个身,就被男人拉了回去,有力的指骨握住她纤细的皓腕,拇指压着她跳动的脉搏。
温时轻佻:“这就走了?”
对付清雾来说,有自觉的男人才能让她生出好感,显然眼前这男人没什么眼力见。
她笑意不达眼底,又把身子凑过去,手落在男人的大腿,滑到内侧。
西装裤料包裹下的大腿肌随之绷紧,温时脸色微变。
付清雾鼻尖蹭过温时脸颊,在他耳边呼出灼热的气息,温柔暧昧,话里却难藏恶意:“你多大?”
没说“老牛吃嫩草”是付清雾最后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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