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别名穿成恶女后每天都在洗白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采薇采薇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唐竹筠,《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这本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唐竹筠,医术,古代言情,穿越,团宠,搞笑轻松 的标签为医术、古代言情、穿越、团宠、搞笑轻松并且是古代言情、穿越、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980章 秀儿,是你吗?(新书预告),写了200.0万字!
一、作品介绍
《王妃快跑,晋王他心眼超多!》小说是网络作者采薇采薇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唐竹筠。主要讲述了:“秀儿,是你吗?”唐竹筠睁开眼睛,只觉得眼冒金星,双膝火辣辣的疼,看着面前神色焦急的丫鬟,试探着喊了一声她,二十二世纪的名医,刚通宵做完两台手术,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滚下台阶,原本以为是大型社死现场,没想到却是穿越现场头脑中立刻涌入了许多并不属于她的记忆她叫唐竹筠,二十岁,大理寺卿唐明藩之女,京城中赫赫有名的恨嫁女花痴可怜唐明藩一代贤臣,两袖清风,却被这个不成器的女儿弄得早生华发,名声扫地“...
二、书友评价
本来想给个二星的,谁写书都不容易,但这些书评真是越看越气人啊!而且最上面几条永远是五星我也是不理解了,明明就没几条评论和点赞,书评也是公式化地随便写写,为啥能在最上面?下命好几条一星二星的评论点赞300多,评论200多条全部压在下面。。。。。。只能说作者大大的粉丝成功贡献了许多一星二星。。。。。。总的来讲还是那个观点:这书只适合萌新中的萌新看,老书迷谁看谁后悔!书荒也不看!
太好看了,相当完美,最爱秀儿,人物生动形象,有灵魂
完结了我才回来再看,大体还是可以的,就是凛凛这么好的人写的……
三、热门章节
第74章 我知道王爷的秘密
第75章 打出来的感情
第76章 逼死
第77章 晋王侍妾
第78章 王爷我不能占你便宜
四、作品试读
唐明藩回来之后看见烈风,竟然也爱得不得了,像个孩子似的围着烈风转,摸摸拍拍。
凛凛在旁边看着,小眼神颇为心疼。
唐明藩甚至让唐竹筠把饭都摆在了院子里,一边喝着特意让秀儿打来的烧酒一边吃着小龙虾,眼神几乎没离开过烈风。
唐竹筠笑着吐吐舌头道:“原本我还担心爹会觉得这马来路不正骂我呢!”
唐明藩一本正经地道:“这是你帮马贩子卖马,他给你的酬劳,怎么叫来路不正呢?”
唐竹筠大笑。
她好喜欢这个爹,既正直又不迂腐,百般爱护自己。
唐明藩又对凛凛道:“马是你姑姑买的,这是姑姑对你好,要记住知道吗?”
凛凛点头:“祖父,我也会对姑姑好的!姑姑嫁不出去,我养着姑姑。”
气氛顿时微妙起来,唐明藩父子俩都有些尴尬地看向唐竹筠,担心她翻脸。
没想到唐竹筠却爽朗笑道:“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爹,大哥,你们看看,这马车怎么办?我想去定又怕被人糊弄,得多少两银子?二十两银子若是够了的话,咱们就买一辆吧。”
“哪里来的二十两银子?”
唐竹筠是故意把话题引到这里的,假装漫不经心地道:“我从前在乡下学过医,去当铺当东西的时候给掌柜一个方子,让他多年顽疾改善了很多,他酬谢我的。凛凛可以作证!”
凛凛连连点头,想起那掌柜的崇拜和感激,他与有荣焉。
唐明藩和唐柏心都十分惊喜。
凛凛道:“我姑姑还会功夫呢!”
这话没人当真,但是唐明藩父子俩都发现,他们过去对唐竹筠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几人商量起马车的事情。
一辆最普通的马车,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大概十两银子左右,所以唐明藩当即拍板,让唐柏心明日告假一天去买好,这样后天上朝,他也是有马车的人了。
唐竹筠从来没发现,自己这便宜爹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像得了新玩具迫不及待想要炫耀的孩子。
既然这样,她就干脆再加一把火。
自己的爹,当然得自己宠着。
“大哥,别忘了找车夫,不住家每日接送爹就行。爹,我给您准备食盒炭炉,以后早上也给您带饭,您在路上吃,或者进宫以后再吃都不会凉。”
唐明藩道:“那个什么来着?毛,毛……”
“毛血旺?”
“对,就做那个!”唐明藩难得喝了两杯酒,情绪有些激动。
唐竹筠迟疑:“爹,那个的话,早上吃不油腻么?而且在宫中,那气味是不是会影响别人啊?”
“就那个,你听我的。”唐明藩老脸激动得都红了,“听爹的,就做那个!”
见他有些醉意,唐竹筠弱弱地答应。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因为今日满月,总觉得这个爹变身了般。
后来唐柏心把他扶进去,伺候他躺下,出来后对唐竹筠道:“爹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了;他知道,这马是你孝顺他的。”
凛凛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唐竹筠——他觉得这马是送给自己的。
唐竹筠哭笑不得:“早上祖父上朝,下午你学骑射。对了,大哥,你会骑马吗?要不你教凛凛?”
唐柏心不好意思说,他也不会,他正想借着这个机会学呢!
他以手遮唇,有些尴尬地道:“那个,我有个人选能教凛凛,就是爹手下的常志。”
唐竹筠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络腮胡子的西北汉子形象。
常志原本是土匪头子,后来钦佩唐明藩,自己进京投奔他,现在在大理寺做捕头。
之前常志经常来唐家吃饭,后来唐竹筠进京后,十分嫌恶他,也不给他好脸色,常志不想唐明藩为难,就不太来了。
毫无疑问的是,常志也非常非常讨厌唐竹筠。
“那行啊!”唐竹筠假装没有过节,痛快答应,“我记得常大哥很能吃,我多做些饭菜。”
常志那不是一般的能吃,那真的是当之无愧的饭桶,自己就能吃掉一桶饭。
见她不反对,唐柏心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日和他说一声,让他后日下午开始来吧。”
结果第二天,常志听说唐家买了马和马车,还要雇车夫,便拍着胸脯表示,这个活他就能胜任。
其实说白了,也是想给唐家省银子。
常志不缺钱,他做土匪的那些年敛财不少。
他也是真心钦佩唐明藩,想要贴补后者,却屡次被后者义正辞严地拒绝。
“就是,唐姑娘怎么办?”常志说这话的时候别过头去撇撇嘴。
如果不是看在唐大人份上,他这辈子都懒得见那个恶婆娘。
唐柏心笑道:“没事,舍妹和从前不一样了,你去就知道了。”
第二天,常志果然一大早就来接唐明藩上朝了。
他动作很利落地套好马车,然后就在院子外坐在马车上等着唐明藩出来,并不想看到唐竹筠。
没想到,唐竹筠主动出来了。
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后面跟着秀儿,提着个大大的食盒。
唐竹筠笑着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他,嘴甜地道:“常大哥,这荷叶里包着我做的四个肉夹馍,你路上垫垫肚子。”
真是改性了?
常志也没吭声,伸手接过大荷叶,低头咬了一大口——这也太香了!
唐竹筠:“……那荷叶不能吃的。”
常志粗声粗气地道:“荷叶有什么不能吃的?吃了败火!你不懂!”
唐竹筠不敢说话了。
常志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轻轻松松接过来大食盒放到马车里,道:“这肉夹馍怪好吃的,就是太少不够塞牙缝,再来几个。”
唐竹筠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风卷残云一般把四个肉夹馍吃完:“哦,好。”
她把给家里其他人留的八个都拿出来了,常志吃完后还想要,听说没有了,十分遗憾地道:“我这也就吃了个三分饱,明日多做些。回头我拎条肉送来!”
凛凛崇拜地看向常志。
他今日起得早,因为不放心他的烈风,也跟着唐竹筠出来了。
唐竹筠扶额,男人间的崇拜,从来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吗?崇拜个饭桶干嘛啊!
过了一会儿,唐明藩昂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出来了,看那架势不像去上朝,倒是像要登基。
呸呸呸,这种大不敬的玩笑不能开。
等马车离开后,唐竹筠忍不住嘀咕:“爹这是要干什么?”
回头小炭炉一点,红油滋滋地,毛血旺翻滚着,霸道的香气传满整个大厅——那场景太美她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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