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王横扫天下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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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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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男女主角分别是宋民,卓冬萱的武侠仙侠小说《贤王横扫天下》,由网络作家“陆吾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自我开解,宋民终于接受了穿越的这个事实。他了解到,这里与他之前所生活的世界基本一样,不过历史的发展进程有所偏差。这里是大周朝,原主是大周七皇子,因为不学无术而不受宠爱。在几年前,皇帝给了他一个封号,便将他放逐到了边境。宋民原本打算只做一个逍遥自在的皇子,哪知道一封加急书信传来,自此废材皇子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贤王横扫天下》精彩片段

坐在古色古香的拔步床头,宋民艰难的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晦涩的陌生记忆,犹如沙海般缓慢的填充着他的脑子。

这个世界,与地球华夏基本一样。

但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汉末之后并没有出现三国,而是五国争霸。

大周占据长江以北,立国两百余年,陈楚蜀汉则占据长江以南。

记忆里,被宋民霸占身体的原主与他同名,乃是大周七皇子。

因为为人荒淫无度,不学无术,所以并不受宠。

三年前,刚及冠便被亲爹随手给了个封号,匆匆就藩……

就藩之后,原主果真没有辜负众人期望,在封地欺男霸女,夜夜春宵。

以至于纵欲过度而亡……

“你这成群的侍女,我替你兜了,安息吧。”宋民嘀咕一声,走出了房间。

连死因都如此荒唐的王爷,竟然连个王妃都没有立,估计也是没人敢嫁吧。

肃州这个地方,不是一般的糟糕。

北有草原蛮子,虎视眈眈。

西边和肃州内部,更是聚集了大量的羌、氐各族部落。

兴兵犯境和叛乱,简直就跟家常便饭一般。

而且周朝拿下这个地方,不到一个甲子,在这片南北纵深三千两百里的土地上,因为治理不足,导致这里民生凋零,极度贫穷。

宋民一边走,一边消化着这些知识,脑子不觉间大了。

以原主的能力,被封到这里,明显是有人压根不想他活着。

虽然重生成了皇子,下领八郡之地,风光无限。

但尼玛这是内忧外患,一不小心就要死翘翘的局势啊!

“看样子,想当个逍遥王爷不容易啊!最起码封地要治理,不然说不定哪天就被叛贼或者蛮子给干死了。”

他还想体验一把逍遥王爷的快活人生呢。

思忖间,宋民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抬眼便看见一个满脸堆笑的瘦小老头,却非冠歪歪斜斜的扣在脑袋上,浑身上下流露着一股猥琐的气息。

“呀,殿下醒了?”他谄媚的笑着,冲宋民拱了拱手。

宋民瞥了一眼这小老头,脑子里的记忆,和面前之人对上了号。

这老头叫李伯,是府里的管家。

“你鬼鬼祟祟的作甚?”宋民喝问道,“怀里揣的什么玩意?”

李伯一听,脸上的褶子犹如湖水一般顿时荡漾了开来,他左右瞥了两眼,小心翼翼的将一本画册拿了出来,递到了宋民的面前,“王爷,这是老奴寻了城内最高明的画师所画,人物逼真,栩栩如生,七十二式一目了然。”

宋民听的有些懵,疑惑的拿过了画册。

一看之后,宋民顿觉老脸臊得慌,这老头拿的竟然是秘戏图。

劳资刚穿越,你就给我看这玩意真的好吗?

不过,画工确实不错,值得珍藏。

默默将秘戏图揣进袖子里,宋民义正辞严的说道:“李伯,你一把年纪了,克制点,别整日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本王就藩也有三年之久了,对这肃州却不甚了解,不如李伯与我说道说道吧”

原主的记忆里并没有关于封地或者王府的内容,宋民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家底,只能委婉的问面前的老头。

因为记忆里原主除了母妃,在宫中打小便是这个李伯一直侍奉他左右。

来了肃州之后,王府内外也都是由李伯打理。

可以说是原主非常信任的人。

闻言,原本猥琐、满脸堆笑的瘦小老头有些惊讶。

恍惚间,他感觉宋民像是变了一个人。

但是一想到自家王爷的品行,索性也没在意,依旧是原先那副模样,道:“王爷想知道哪些东西?肃州城哪家哪户有未出阁的女子,老奴还是十分清楚的,王爷放心……”

“民、粮、军。”宋民的目光略过王府高高的院墙,没有理会李伯后半句话,言简意赅的说道。

李伯闻言一怔,眼底满是诧异。

完了,完了,小王爷这是失心疯了呀!

今日这个太阳,怕是打南边出来了,小王爷他竟然开始关心政事了。

三年来,这是头一回啊!

老管家是既开心,又感到一丝不安,不过他还是说道:“肃州原本有民一百九十万户,不过王爷就藩之后……民心有所不逮,目前有民七十万户,粮的话,府库基本是空的,兵甲十万,不过是朝廷抵御北境蛮子的,咱封地守军,不到万余,每郡约莫千人左右……”

“王府是不是连钱都没有?”

“府中欠银三十万。”

宋民:……

这特么哪是王爷,没钱没粮没收入,境内赤贫千里,境外蛮子虎视眈眈。

宋民无言,内心逐渐崩溃……

此时,外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名军候小跑进来,急促喊道:“王爷,不好了,蛮子攻城了,王爷快出城吧。”

“什么狗屁话,鞑子攻城,你却让我出城,出城干嘛?送死啊?!”

宋民急了,屋漏偏逢连夜,刚吐槽地狱开局,老天直接附送个蛮子攻城。


“城外敌军有多少?”宋民的脑子回过神后,沉声喝问道。

“回王爷,大约三四百人的样子,眼下快要入冬了,应该是偷摸过来准备打秋风的”军候一脸犹豫不决,“王爷,您还是快出城吧!”

“什么叫大约三四百人,应该是?一群饭桶。”宋民沉声喝问,转头看向李伯;“肃州守军不是还有一千人吗?我要上城墙,我倒要看看蛮子是不是有三头六臂,一千守军抵御不了几百蛮子?”

眼下的处境,宋民已看的很清楚。

他必须要做点什么才好,若是像原主那般继续任性妄为,不出一二年,他又会把自己给玩死。

而鞑子突然犯境,这让宋民觉得是一个机会。

一个让他这个肃王,在肃州稍微能扬点名、站点脚跟的机会。

这个时候出城,呵,还把他当那个废物呢?

李伯一听这话,顿时就着了急了,“殿下,这不是寻常儿戏。蛮子凶悍,便是三五百骑,那也不是寻常将士可以应对的。殿下还是好生歇着,或者,即刻前往军营暂避。”

“若人人都对蛮子畏之如蛇蝎,这泱泱大周,恐怕在这个世上坚持不了多久了,我身为肃王,理应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为百姓、将士表率。”宋民说的慷慨激昂,迈开步子就往府外走去。

这个混账原主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情,让他在肃州民心丧尽,毫无根基,他不能再让这样的事情继续下去。

李伯和军候对视一眼,眼中皆是满满的惊奇。

肃王爷今天这……真的是脑子犯抽抽了?

他怎么可能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

“殿下,等等我!”李伯喊了一声,回过神来,急忙跟上了宋民。

王爷要送死,他也得跟陪着啊,这就是干奴才的命。

宋民忽然出现在城墙上,不由引起了一大片的哗然。

守城士兵们像是见着了天大的稀罕一般,偷眼瞧着宋民。

“这瓜皮王爷,今儿个怎么有空上城墙溜达来了?”

“估摸着是没见过蛮子攻城的新鲜吧,脑子缺根筋的玩意儿,废物东西。我呸,找死来了。”

“得亏人家是个王爷,这要是我儿子,我早两把掐死他了!”

“你小点声,想死啊!还知道人家是王爷呢。”

“嘿,这王爷啊,也就是能欺负我们这些泥腿子,他呀……嘿嘿,这天下谁不知道,肃王就是一个被从皇宫里扔出来的垃圾呢。”

“咦,我看你这老怂是真的想死啊!”

……

低低的议论声,在耳畔像是蜂鸣一般回荡着。

宋民也不是个傻子,多多少少肯定还是能听见一些的,但他装了个没听见。

这具身体的原主丧尽天良到的那个地步,被人骂,实在不算是什么新鲜事。

靠着女墙,宋民谨慎的将脑袋探出垛口,朝城下扫了一眼。

一群草原蛮子骑着高头骏马,手持弯刀,身上穿着简单的铁甲,阵型散乱,在城外呼啸纵横,口中还骂骂咧咧的嚷着什么。

不用想,喊的肯定都是嘲讽的话。

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把城内一千守军竟吓得连头都不敢冒一下。

宋民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草原蛮子给中原百姓留下的心理阴影,可见一斑呐。

大周在最近的三十年间,对草原蛮子的战争,几乎就没有赢过,全都是以割地和亲保持着暂时的和平假象。

“殿下,城墙上凶险,还请殿下移步!”一道雄浑的声音在身侧响起。

宋民转头便看见了一身戎装,神色严肃的华蓥,肃州军马皆归他管制。

“华将军,肃州城地处肃州腹地,这一支小股蛮子为何会出现在城外?可是武威郡已失?”宋民低声喝问道。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严重后果了。

肃州地形狭长,南北纵惯三千余里,武威郡在肃州城正北,地处肃州中心。

若武威郡有失,肃州就会被切为两段,南北无法相连。

华蓥没有料到这位浮夸的王爷,一张口便问到了关键之处,不由有些惊讶。

“殿下,武威尚无消息传来。不过武威郡有重兵防御,料来应该不会有失。这小股骑兵,恐怕是偷越边境,打秋风来的。”华蓥说道。

“华将军难不成就看着这股贼兵,在城外耀武扬威而无动于衷?”宋民斜瞥了一眼华蓥,语气中含着一丝愠怒。

华蓥很坚决的说道:“殿下,草原蛮子骑射无双,此时出城与之决战,并非明计。拒坚城而守,方为上策。”

“据坚城而守?呵呵。你有坚城可守,那城外这些百姓呢?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可有坚城可依?华蓥,难道你就忍心看着他们被草原蛮子的屠刀欺辱而无动于衷?”宋民冷哼一声,震声喝道。

华蓥愕然看着宋民,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被这个废物王爷给嘲讽了。

而且,就他这样的竟还关心起百姓的死活了,这可真的是破天荒了。

挺了挺胸膛,华蓥傲然说道:“末将何怕之有,只是行军打仗并非儿戏,不可逞一时之勇。城外百姓,末将也不忍他们被蛮子荼毒,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殿下难道还要我等再葬送数百将士的性命?”

“城外蛮子虽仅有三百余骑兵,但草原蛮子以一抵十,不在话下。城内守军皆是步卒,以步卒战善射之骑兵,更没有丝毫的胜算。”

“我看你这都是借口!”宋民嫌弃的瞥了一眼华蓥,默默的给他也送了个废物东西的称号,一千人被三百蛮子给吓成了这鬼样子,还当个屁的兵。

“李伯!”宋民高喝一声,吩咐道:“去城内给我找几百把镰刀来,另外,准备大量的绳子。”

李伯听着这话有点懵,这小王爷是又要搞个啥?难不成他真要打蛮子?

这想法,是不是有点太飘了?

正惊异间,宋民威严的目光瞟了过来,“还愣着干嘛?赶紧去!”

“奥奥……喏!”李伯赶忙应了一声,健步如飞下了城楼。

华蓥看着有些懵圈,不明白这恶名远扬的王爷又要折腾个什么幺蛾子。

但也顾不上管那些,直接越过宋民,安排士兵守城。

不多时,李伯带着王府中数名护卫匆匆而来。

宋民看了看那些质量参差不齐的镰刀,选了的两百把坚固一些,然后命人寻来了一批长枪,撅了枪头,将镰刀固定在了枪杆上。

“殿下,你这是要做什么?”李伯看的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道。

宋民亲自上手,一边磨着镰刀,一边说道:“此物,名为钩镰枪,是针对骑兵的神兵利器,专砍马蹄!”

钩镰枪在宋民所熟知的那个时代中,出现极早,但在这地方,宋民的记忆中反正没见过。

这玩意早期出现的时候,就是镰刀绑木杆,用来对付骑兵的,最初叫做麻扎枪。

后来随着技艺的逐渐成熟,钩镰枪的应用也逐渐普遍了,有了单钩枪,双钩枪,环子枪等等。

“城中有多少盾牌,都找来!”宋民一边忙活着手上的事情,一边喊道。

一侧,有些好奇走过来的华蓥,闻言说道:“城内没有一块盾牌,肃州贫敝,朝廷也不愿意在守军身上花费更多的钱粮,能用的武器,唯有的刀枪、弓箭。”

宋民愣住了,有些傻眼了,“朝廷是脑子不好吗?不往边地守军身上花钱,这钱往哪花才合适?”

华蓥自嘲的笑了一声,“在那些文官的眼中,这钱,应该是直接送给蛮子更合算。”

“我拓麻!”宋民直接爆了粗口,这见识是一波比一波更猛,竟还有这操作,真秀。

“去,卸门板!”宋民一手拖着磨好的钩镰枪,对华蓥喊道,“华将军,我府中护卫仅有两百,借你三百人马!”

这应该华蓥从军以来听过最大的笑话,肃州地位最高的肃王,竟然跟他借兵。

这个废物,这就是故意在打他的脸。

“王爷,非是末将不借,而是领军出城,必是死路一条!”华蓥坚持说道。

宋民一步踏出,冰冷的目光怼着华蓥。

“你借还是不借?不借,我杀了你!”

“借,出城士兵,每人二两银子。战死抚恤金,五十两。若不借,你死!”

“华将军自己看着办!”


北疆,阿西米山脉。

萧鼎天身着大氅,脚踏褐色战靴,身形直如标枪,坦然立于山巅。

他俯瞰着芸芸众生,如同一尊雕像。

狂风呼啸,山头躺着横七竖八,数以十万的尸首,在这不毛之地有些拥挤。

这一战杀了七天七夜,他曾说过,踏入夏国一步,无论多少人,杀无赦。

北疆战帅,一战闻名于世!不过也难免的损失惨重,他麾下五大战神,只剩其二,二十四虎将,仅存七位。

此刻,他们齐齐拜跪于山下。

“战帅!阿西米残兵蟹将已退数百里,绝不敢再犯!”

“战帅!既然他们冒犯在前,我们要不要一鼓作气,趁机拿下阿西米城?”

“不必,我夏国爱好和平,如今九州安康,四海皆平,无需为了阿西米这弹丸之地背负千古骂名。”萧鼎天摆摆手。

突然,山脚下,一信使狂奔而来,双手捧着一封红头文件,单膝跪地。

“报,最新消息,大夏国院已宣布封您为斗战尊帅!所有将士论功行赏,分批休假返乡过年。”

“荣升尊上,功高盖世,权倾无双!”

将士们眼含热泪,虽然牺牲不小,但他们活下来了,也得到了肯定和鼓舞,还有心心念念的假期,这一切,离不开萧鼎天的指挥。

萧鼎天淡然一笑:“紫月!”

"在,战,尊帅!"

一名身着军装的绝美女子应声出现,那清冷的容颜,说不出的迷人,她便是紫月战神。

“敌寇已平,我该回去了!”

萧鼎天递过了长刀,这是夏国锤炼千载的战刀——青龙。

紫月半跪在地,双手接过,神色复杂,她很清楚,这一递意味着什么。

“尊帅!你真的考虑清楚了么!”

“尊帅,请留下,这里不能少了您!”

仅存的十大部下齐齐跪倒,数万士兵也跟着跪下。

“你们十个,经过这一役都能独当一面了,四海平定,这北疆之地交给你们我放心。”

“六年前,我像一只丧家犬被赶出萧家。

我走投无路之际,若不是她救了我,你们不可能见到我……

如今,我功成名就,拥有了这世上最顶级的财富,至尊无上的权力和地位,止兵为戈,是该回去了。”

我承诺过她,当我回去的时候,便是我娶她的日子。”

漫天的大雪,勾起了萧鼎天的思绪。

眼前浮现出那张绝美的脸。

六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被仇家下了药,和数头母猪关在一间屋,他绝望的差点自尽,她像天使般出现了,给他擦拭遍体鳞伤的身体,他,在药物的作用下,伤害了她...

这辈子,萧鼎天无愧任何人,唯独她。

萧鼎天褪去荣光,背影落寞的离去。

身后一男子拿起手机。

“给老子听好了,尊帅隐居江都,若有人敢触犯他的天威!你他妈就不用干了!”

没人知道他打给了谁,不过挂断这个电话后,整个江都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福分,北疆那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居然能看中了江都这座城作为隐居之地,这对于领导班子是一种莫大的肯定!

临近年关,江都街头张灯结彩,不少地方都挂起了大红灯笼,透露着浓浓的喜气和年味。

此刻,人民医院的某处病房。

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躺在了病床上,小脸苍白,亮晶晶的眸子里透着一股灵动,不过面黄肌瘦,一看就营养不良。

这时,一位身形发胖的中年妇人走进来,顺手打开了保温桶,一股香味四溢飘开。

“小家伙,来,吃东西吧。”

“姑妈,这是什么呀,好香!”

“香辣牛肉汤,趁热吃吧。”中年妇人眼底一闪而逝的狡黠。

“哇,姑妈对我真好,谢谢。”小丫头食欲大开,有些迫不及待。

紧接着一顿狼吞虎咽,连汤都喝了不少,似乎很久没有吃肉了。

“这个是牛肉吗,姑妈,感觉跟我之前吃的不太像。”小丫头疑惑道。

“恩,可能做法不一样吧。”中年妇人解释道。

“姑妈的手艺真不错,对啦,姑妈,什么时候你有空,能把小天天带来嘛,我一个人太无聊了,它还能陪陪我。”

“带不来了。”中年妇人面露笑容。

“为什么?可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呀。”小丫头满是疑惑。

“因为,你已经把它吃掉了呀。”中年妇人不紧不慢道。

“啪嗒。”保温桶应声倒下,撒了一床,跌落在地。

“姑,姑妈,你说刚才的汤,是小天天的肉?”可可脸蛋发白,娇小的身体不由自主颤抖起来,整个人像失了魂一般。

“对啊,你不在,它就像是一条疯狗,汪汪叫个不停,索性把它烹了,还能给你补补,来,看看它去了皮的样子。”中年妇人打开手机图库。

只看了一眼,可可就晕了过去,小天天虽然只是一只不值钱的田园犬,但陪伴着她成长,哪怕是病危之际,可可也割舍不下这只田园犬,这就是她的天。

“笑死人,一只狗罢了,跟你那没用的娘一样没出息!”说完,她拿出银针,刺进了可可的小胳膊。

可可身体一僵,睁开了眼睛,看到中年妇人,她不禁瑟瑟发抖,仿佛看到世间最可怕的恶魔一般。

“小天那么可爱,为什么要这么对它?”她似乎拼尽了浑身力气,吼出声来。

“啪。”中年妇人可不买账,一耳光抽过去。

“小贱种,你吃的不是挺香吗?再这样跟我说话,信不信我把你煮了,让你那个下贱妈尝尝?!”中年妇人双目圆睁,愠怒道。

可可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吱声,泪花朴素朴素得落。

“哎,真可惜,这么好看的小家伙,却是个贱种,还患上了血癌,不然等你长大了,想娶你至少也得几十万彩礼吧。”中年妇人捏着她的下巴,看到可可害怕的不断发抖抽泣,她心中一阵畅快。

为了换取高达百万的医疗费,徐婉君答应了他们家的婚事,但想要风光的嫁入豪门,这个野种可不能活着,不然传出去,他们朱家的脸往哪搁?

刚才的狗肉汤,还放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能加速萧可可白血病的病变,只要喝下,哪怕是在世华佗,也难救她!

“姑妈,你这么坏,等我爸爸回来,他一定不会饶了你!”可可双眼发肿,尽管特别害怕眼前的女人,可她还是情不自禁说出这话。

“你爸爸?哈哈,他六年前参军去了,从此了无音讯,怕是早死在战场上了。”中年妇女笑开了花,仿佛听了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

“不可能,他是精忠报国的大英雄,不可能死的,有本事你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可可一脸倔强。

“好啊,来,我倒要看看,你爸是何方神圣!”中年妇女把手机递给了可可。

“18XXXXXXXXX。”这个号码,她从未打过,不过从记事起,就发现一张藏在妈妈枕头下的纸条,而且妈妈经常做梦,喊出这一组号码。

只不过妈妈叮嘱过,爸爸的工作很机密,没有特别情况,不要找他,但现在,萧可可都要死了,她想听一听爸爸的声音,就算只是一声喂。

“啧啧,你那个下贱妈,还一直咬定没有你爸的联系方式,又骗我侄子,等着吧。”中年妇女拿出另外一部手机,录下了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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