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秋实,冯柔儿的武侠仙侠小说《至尊小神农李秋实》,由网络作家“舒睿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李秋实是个孤儿,自幼没有见过父母的模样,有幸被山中半俗半道的老头收养,自此跟随师父下一起生活。这几年来,他学习了一身医术,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高中,可是师父却在那之后失踪,以至于这几年来他一直半工半读。天有不测风云,为了保护女同学,他被一帮小混混打成重伤。李秋实以为自己这一次一定凶多吉少,没想到因此获得了神奇的田园空间……
初春时节,略带凉意的春风拂过广成县的大街小巷,在广成县东郊的一片人工林中,突然传来阵阵轻微的痛哼,惊起几只在林中嬉闹的小鸟。
而在林中一处积水淤积的坑中,一位满身血污泥泞的人,不断挣扎着。
良久,那人像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挣扎着坐了起来。从那张稚嫩的脸颊和身上的穿着,这是一位大约十八九岁的少年郎,并且家境也不是很殷实,甚至可以说是贫穷。
少年郎伸出满是血污的双手,慢慢的抱起他的右腿,忍着剧痛小心的卷起裤腿,扭曲肿胀的小腿,看着着实让人心惊。
也不知道是初春时节带来的寒意,还是惧怕自己从此成了残疾,少年郎浑身哆嗦,那张稚嫩的脸颊愈发变得苍白。
惊恐的目光扫过四周,初春的寒意让这片人工林变得人迹罕至,无处求助。
“难道我真的要死了,呵呵,死了也好,这样就不用活在别人的嫉妒和白眼下了。”
说完嘴角勾起一丝解脱的笑容,少年郎像是忘记了疼痛,向前挪动了几米,将身子小心的靠在一颗大柳树上,要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闭目享受那初春阳光的抚摸。
……
少年名叫李秋实,自小就被父母遗弃,被山中半俗半道的老头收养。
老头姓李,捡到李秋实时,李秋实的脖颈处只有一块似玉非玉的挂件和一块薄被,于是晚年得子,高兴万分的李老头,便带着李秋实在距离广成县两百里路程的山村—李家沟,买了一处废弃的宅子,和十来亩田地,细心抚养李秋实。
在李秋实三岁的时候,李老头就开始教习李秋实的医术,并且以懒惰为由,平时的一日三餐也由李秋实负责。
就这样在李老头不停的压榨下,少年时期的李秋实就将李老头的医术学了个七七八八,同时也练就了一手精湛的厨艺。
而就在李秋实十六岁时以优异成绩考上广成县第一中学的时候,李老头却消失了,而这一消失就是两年。
李老头消失后,李秋实只能半工半读,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涯。
生活虽然艰苦,但李秋实的学习成绩却十分的优秀,妥妥的成为了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并且因为人长得清秀,学习成绩又好,虽然家境差些,但也遇到了心仪的女孩。
女孩名叫程海燕,温柔可人,而情窦初开的李秋实,平日里除了上课,其余时间都沉浸在对校园爱情美好的向往中,完全没有意识到一场横祸正向他走来。
……
“吆喝,小姑娘长得挺俊吗,要不要陪哥哥们耍耍啊!”
就在李秋实陪着程海燕等待公交车的时候,五六个痞里痞气的小混混慢慢围了上来,当李秋实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
“几位大哥,我女朋友还是个学生,请你们高抬贵手放过她,我留下来陪你们玩,钢管舞还是脱衣舞你们说了算,想怎么玩都可以。”
小心的将程海燕护在身后,李秋实陪笑着说道。
“滚远点,刚哥要是喜欢和男人玩,哪能轮到你小子,老子早就献身了。”
一位身高近一米八,留着中分的小混子一把将李秋实推开,对着程海燕说道:“我刚哥在广成县也算是一号人物,只要你答应和他钻小树林,那以后你就是咱们的刚嫂,广成县你可以横着走。”
“大哥,我女朋友还小,我陪你们钻行不!”李秋实哀求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就被一旁的小混混给踹翻了。
眼睁睁看着那名叫刚哥的小混混手离程海燕愈来愈近,李秋实心中顿时火起。
“艹他娘的。”
一声怒喝,拎起搬砖朝着刚哥的后脑勺就是一下,拉起程海燕撒腿就跑。
可奈何那几名小混混早就习惯了街道追逐,李秋实和程海燕根本没法挣脱,李秋实只好让程海燕朝人多的地方跑,而他在站在原地拦住那几名小混混。
直到程海源消失在视野中!
“燕子你一定要跑掉啊!”
一声轻叹,李秋实这才撒腿朝着东郊的人工林跑去,想着借助地形摆脱这几个小混混。
可奈何这几个小混混对人工林的地形比李秋实还要熟悉,没跑几步就被围起来了。
“几位大哥,刚哥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多少钱,你们说个,我赔!”
早就怒上心头的小混混那里肯听李秋实的赔罪,对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给揍了个半死。
直到第二日凌晨人工树林中由远及近传来的脚步声,这才惊醒了回忆中的李秋实。
“救命……谁能救救我!”
“嗯,秋实你这是怎么了?”
伴随着李秋实的呼救,从林外走进来一位留着寸头,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少年。
见来人是同宿舍的好友—高斌,李秋实双眼泛红,道:“高斌,我在这!”
高斌快步上前,看着李秋实的惨样,焦急的惊呼道:“秋实你咋弄成这样了,”
“高斌,咱们先去医院,回头我再和你说。”李秋实忍痛说道。
高斌小心的抱起李秋实前往广成县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下来的接过却让两人大吃一惊,右腿小骨粉碎性骨折,左右脸颊几道深深的刮痕。
只听医生语气委婉的说道:“这种伤势,就算治好,右小腿也不会太灵活,并且由于双侧脸颊的刮痕太深,以后也会留下疤痕的。”
这句话就是傻子也能听明白,十八岁正处于人生最好阶段的李秋实这辈子算是废了。
听到这个结果,李秋实先是一愣,紧接着面色惨白,抓住高斌的双猛地一紧,语气坚决的说道:
“这件事不要让程海燕知道,求你!”
“那你让我咋说?”高斌双眼通红的反问着。
“你……你就说我辍学回老家了。”
“辍学?那怎么能行,你高考不参加了!”高斌紧张的问道,但随后看着李秋实现在的状态,又是一阵低落,黯然的道:“先把伤养好再说吧!”
晚上,高斌买了点水果放在床头,便回家找母亲拿钱了,留下李秋实静静的躺在病床上看着那雪白的天花板,眼角浸满了倔强和不甘的泪水。
天色不知不觉的暗了下来,不知什么时候,右手摸到了从小佩戴在脖颈处的挂件,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握着挂件的右手,因为太过用力,而变得苍白,那似玉非玉的挂件,也因为用力过猛,表面也裂开了几道细小的裂痕。
良久,在李秋实侧身的那一刹那,眼角处的泪水像是被什么吸引,一滴、两滴,慢慢的飞溅起来,吸进了那带着裂痕的挂件中。
恍惚间,挂件似是闪过道道水波般的涟漪,没入了李秋实的眉心处。
李秋实大惊,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机会,脑袋一昏,晕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来多久,李秋实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亩大小的黑色土地上,空气中没有了那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有的只是清新到极致的空气,和田地中间喷薄而出的泉水。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跑到这里,难道我……穿越了?”
只是自己该如何出去呢?
想到这里,眼前忽然一亮,他回到了病床上,只是衣角处那黑色的泥土,预示着自己得到了一个神奇的空间。
“呵!”听着这个问题,君莫渊冷了一声,随即开口道,那厌恶的表情,冷漠的语气,甚至于连旁边低着头的侍女们能明白俩分,只见他说道:“我爱上这世间所有人,都不可能看你一眼,滚吧!”
白似锦听着这话,只觉得心像是被人活活捏碎了一样,疼的她眼泪直掉,是了,当年爹爹还在的时候,他就对她不闻不问,更不要说现在白府没了,她不再是正妃,也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白府小姐。
如今的她只是这王府一个不受宠的姨娘,她的爹爹还被人冠上通敌卖国的罪,现在的她,就如同过街老鼠。
白似锦独自走在路上,听着旁边丫鬟们的嘲笑声,如果换成以前,她肯定会叫人上去狠狠的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尊卑有别。
可是现在的她,和那些婢子又有什么不同呢,甚至于,她可能还比不上这其中有些婢子……
胡思乱想的时候,也回到了她现在所居住的地方---戚月楼
“小姐,你终于回来了”采菊看着白似锦进来,就急急忙忙的向前走去,可却看到了白似锦脸上那特别明显的巴掌印“小姐,你的脸怎么回事啊,是王爷……”
采菊话还未说完,白似锦就接着她的话说了“是君莫渊。”她自嘲一声:“除了他,谁会这样呢,可惜我还爱了这样的人爱了那么多年,当初若是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就算是死,我也绝不会救他。”
“小姐,你受苦了……”采菊听着这些话,只觉得她那么好的小姐,为什么要受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
“没关系,对了,采菊,你知道爹爹是被什么人给冤枉的吗?”白似锦坐在马扎上,她拉住采菊的手急忙的问道。
当时她被君莫渊带走的时候,采菊没有跟着去,说不定采菊会知道些什么呢?
“小姐,采菊也不知道,只是听百姓说,好像不止一个人……老爷没有去世之前对待百姓是极好的,现在却……”采菊说着说着又想哭了。
“采菊,不哭了,那些百姓什么都不知道,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可惜了我爹爹一生清廉,到头来却没有任何人相信他!”白似锦从小就被爹爹教育,做人,就应该正直清廉,爱戴百姓,可是现在她真的好想告诉爹爹,你爱戴的黎民百姓,最后却不愿意相信你啊。
“采菊,我记得每个月府中都会组织妻妾的贴身丫鬟出去采购,这样,采菊,你这个月出去的时候,帮我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人知道是谁去状告我爹的。”白似锦现在做为姨娘出去是要去请示正妃都,而云容到时候一定又会为难她,所以现在只能依靠采菊了。
“放心吧,小姐,我一定会打听到的。”采菊跪在白似锦身边,圆乎乎的脸蛋上挂着两行泪。
“嗯,我相信我们采菊,乖,不哭了,吃饭吧。”白似锦将采菊的眼泪擦掉,又将她拉起来,俩人在桌上吃饭。
爹!娘!大哥,二姐,我一定可以找出是谁陷害你们的,你们一定要等我,一定!
“不要!!!”
撕心裂肺的喊声,在富丽堂皇的别墅里回荡。
异常凄厉。
叶南烟瞪大眼睛,看着楼下血泊中的孩子,睚眦俱裂。
她的乐乐!
才三个月大!
她趴在楼梯边,手腕和脚踝都已经被打断,无力的垂着。
爬过的地板上,拖出一条触目惊心的血红。
“疼吗?”
叶雨歌开心的看着她狼狈又无力的样子,在她身边蹲下,笑容甜美。
忽的,她一把抓住叶南烟的头发,用力的向后扯。
强迫她去看已经没了气息的乐乐:“心是不是很疼啊?我知道你怀上锦洲的孩子时,也曾这样疼!
叶南烟,你凭什么?你不过是一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女,凭什么和他生孩子?你的孩子,和你一样下贱,活着就是浪费空气!不该活着!”
听着,叶南烟猛地转头看她:“你——喜欢墨锦洲?”
从结婚开始,她这个好姐姐就一直撺掇着她离婚。
说墨锦洲半身残疾,娶她是为了羞辱叶家。
说他手毒心狠、嫉妒残暴。
明知她心有所属,偏要棒打鸳鸯,自己不幸就看不得别人幸福!
“是啊,我喜欢他,可是他不喜欢我!”
叶雨歌的表情骤然变得狰狞扭曲,眼里是嫉妒的火:
“他明明知道你恨他,知道你怀孕时曾无数次想要流掉这个孩子。可是,他却依旧宠着你,护着你们的孩子!
对了,你刚刚间接害死的那些人。不是来监视你的,是他派来的保镖。就在刚刚,乐乐死之前,他一个人去了源海路。他以为乐乐在那里,一个人开着车去救他!
多惨啊!一个站不起来的残废,开着那辆为他定制、极具羞辱性的车,去救人!”
叶雨歌猛地抓紧手里的头发,将叶南烟的头狠狠撞在地上。
笑容猖狂,满是恨意:
“可惜了,他救不了你们的孩子,还把命给丢了!叶南烟,你知道吗?他在死之前,说的最后三个字,竟然是你的名字!”
“他死了?”叶南烟愣愣的抬头。
血,从额头上的窟窿里咕咕流出,糊了一脸。
她嫁给墨锦洲是被逼无奈。
彼时,她有想要嫁的人。
所以她讨厌他,恨他。
可是,从未想过要害死他。
“是啊,死了。和轮椅一起,从悬崖上摔了下去。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死无全尸!”
叶雨歌将照片扔到她眼前,笑了起来。
声线尖锐,满是恶毒:“他不喜欢我,无论我怎么勾引,他都熟视无睹!
甚至,宁愿从四楼翻下去,也不肯哪怕只是和我传一下绯闻!既然他这样不识好歹,那就去死好了!”
她抓着叶南烟的头发,一下一下往地板上撞:
“叶南烟,你真是蠢死了。你想要托付终生的符博扬,其实早就成了我的裙下之臣。他对你所有的温柔,都是在利用你,帮我报复墨锦洲!他一点儿都不爱你,他的心里,只有我叶雨歌!
对了,你知道为什么墨锦洲现在会一无所有吗?因为股东大会那天,符博扬绑架了你,拍了你的艳照去威胁墨锦洲。而你,却可笑的以为,符博扬是你的救命恩人!
还有爸爸。我忘了告诉你,他在狱中身患恶疾,已经死了!他去投案自首,是因为我告诉他,那个人是你杀的。他为了护着你这个贱种,竟然不顾我和我妈,帮你去坐牢!
既然他没把我当女儿,那我也不用对他手软了......”
叶南烟也不知道自己的脑袋被撞了多少下。
只感觉到,耳边叶雨歌的声音越来越远。
身体的温度也在渐渐流失。
好冷!
她的眼睛糊满了血。
一片血红中,她看着照片里男人的惨状,看着阶梯下的小小尸体。
心里满是愧疚。
对不起!
意识,渐渐涣散。
叶南烟缓缓的闭上了写满了不甘的眼睛。
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她似乎看见了墨锦洲那张俊美无俦的脸。
他在佛堂前,坐在轮椅上,素来清冷的凤眸中,满是虔诚:
“但为南烟,落子无悔。”
墨锦洲,你求了什么?
......
......
头疼欲裂。
叶南烟猛地睁开眼睛,大口的呼吸着。
入目,是白色的茶几,和深蓝色的窗帘。
她站起身,左右环顾。
陌生的房间。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低头,看着自己完好无损的手脚。
这是怎么回事?
她不是被叶雨歌打断了手脚吗?
蓦地,她眼神顿住。
一错不错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精致的脸,吹弹可破的肌肤。
一双杏眸,明媚而清澈。
额头上红了一小块,但是并不严重。
谁把她救了吗?
“南南,我马上就好。”
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
符博扬?!
叶南烟猛地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处。
这才发现,她因为太震惊,一直忽略了浴室里的水声。
符博扬救了她?
他不是和叶雨歌是一伙的吗?
不对!
这个场景——怎么有点熟悉?
“叶南烟和符博扬真的在里面吗?不是骗我们的吧?”
“万一是真的呢?叶家二小姐,新婚第三天就和别的男人酒店幽会。墨三爷被戴绿帽子!妥妥的爆炸性新闻!”
对话从大门外传来。
新婚第三天?
叶南烟的眼睛咻得睁大,满是不可置信。
她想起来了。
和墨锦洲领证的第三天上午,她约了符博扬来酒店,准备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他。
却不曾想,符博扬刚洗完澡走出来,就被借故开了门的狗仔拍到了照片。
半个小时后,整个墨家都知道,她给墨锦洲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随后,照片流出去。
整个海城的上流圈都知道了,她叶南烟是多么的水性杨花、不守妇道!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墨锦洲并未因此提出离婚。
甚至都不曾报复叶家丝毫。
他只是定定的看着她,整个人带着足以毁灭世界的怒火,似乎下一秒就会将她活活掐死。
可是,最后,他只是面无表情的推着轮椅离开。
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过照片的事情,仿若什么都不曾发生。
电视柜上的手机忽的亮了起来。
叶南烟愣愣的将手机拿起来。
屏幕上显示的日历和时间,赫然是两年前的三月十七日!
这是恶作剧吗?
所以,她这是回到了两年前?!
怎么可能——
“滴”的一声,将叶南烟从思绪中扯了回来。
眼看着门把开始转动,她赶紧转身往窗户边冲。
不管是真的重生了,还是恶作剧,都绝不能让狗仔拍到她和符博扬共处一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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