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苏清欢林三担任主角的穿越重生,书名:《农门医香:我的腹黑相公》,本文篇幅长,节奏不快,喜欢的书友放心入,精彩内容:第15章不可言说的梦他在京中最有名的醉乡居吃饭的时候,曾经见过穷困潦倒的秀才从对面书肆进出,和伙计交割抄好的书那时候他虽然为家族不容,却仍然是天子近臣,风头无双,又何曾想过有一日自己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可是他不能看着苏清欢为了银子发愁,自己却坐享其成他落魄了,但是他还是个男人“不行”苏清欢拒绝,“你的笔迹,若是被有心人查到,会给你带来麻烦而且抄书费眼睛,得不偿失我想有机...
农门医香:我的腹黑相公 精彩章节免费试读
苏清欢本来以为陆弃会说些“必不敢忘恩负义”的话,结果他听完后没有任何表示,开始吃第二碗饺子和第三张饼。
苏清欢撇撇嘴,继续啃她的鸡爪子。
夜幕降临,苏清欢把床让给陆弃,自己在坚硬的炕上硌得浑身疼,翻来覆去睡不着。
陆弃也没睡,从他的呼吸声中苏清欢就可以判断。
“陆弃,”苏清欢喊了他一声,“你睡着了吗?”
“没有。”
“冷不冷?”
临睡之前他已经退了烧,但是苏清欢害怕还会有反复。
陆弃说:“不冷,不难受了,被子给你。”
他在黑暗中仿佛也能视物,一床被子被准确地扔到了苏清欢身上,把她结结实实盖起来。
这也是她唯一一床被子。
秋天的夜里还是寒凉,苏清欢想想道:“那你把褥子扯起来,铺一半盖一半。”
陆弃“嗯”了一声。
被子给了她,那些仿佛她身上带着的淡淡药香也散去不少,让他怅然若失。
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觉得新奇而茫然。
两人都睡不着,苏清欢道:“咱们来讲鬼故事吧。”
从前大学宿舍里,几个人晚上经常讲鬼故事吓唬彼此,前世的记忆渐渐远去,苏清欢固执地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
她自己在的时候,根本不敢往那方面想的。但是现在她屋子里睡着个高大的男人,即使身有残疾,仍然让她倍感安心。
“我没听过,不会讲。”陆弃道。
苏清欢翻了个白眼,忽然变了话题:“陆弃,你从前是武将吧。”
陆弃一惊,随即“嗯”了一声。
“看你筋骨就像,而且你虎口、掌心皆有硬茧。”苏清欢得意地道。
虽然握笔也有茧子,但那不一样。程宣的手,也握剑,但是很少,所以他的手很白皙,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而陆弃的手掌很大很硬,泛着健康的血色, 指节也更粗,硬朗有力。
这个男人,每个细节上都透着硬朗之气。
陆弃以为她会继续说,但是苏清欢却把话题又转回去,开始给他讲《倩女幽魂》。
讲到控制小倩的树精姥姥时,她故意发出怪笑,结果陆弃没吓到,她自己被自己吓得毛骨悚然,上下牙都开始打仗,艰难地讲完了故事。
“不说了,不说了,我要睡了。”苏清欢没出息地用被子捂住头。
结果她做了一夜噩梦,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蔫蔫的,懊悔道:“再也不说这些了。”
陆弃却道:“鬼也好,妖也罢,都有善恶之分。人心险恶,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排挤鬼妖?”
苏清欢讶然,他竟然有这样的觉悟,不觉得人鬼殊途,孺子可教。
“就是。”她附和着道,又打了个哈欠,“我把剩下的饺子和饼热一下,将就着吃。今天是初五,镇上赶集,我去卖草药,再买些东西回来。”
她在陆弃的灼灼目光中,从椅子腿里掏出了一个五两的小银锭,狡黠道:“我藏钱的本事一流。”
只是可惜了,她从程家出来的时候,一文钱也没带出来。
不过没带出来也好,从此路归路,桥归桥。
陆弃微笑,深棕色的眼眸似乎有揉碎的星光,熠熠生辉。
“呀呀,陆弃,”苏清欢像发现了新大陆,“你竟然还有酒窝。”
她泄气地用食指点点自己的嘴角:“我都没有。”
但是你笑起来也很好看。
这是陆弃心中没说出来的话。苏清欢笑的时候,眉眼弯弯,是发自内心的愉悦,陆弃觉得像秋日的暖阳,温暖而不刺目。
说了几句话,苏清欢跑出去打水洗漱。
陆弃想起昨夜她的梦话,陷入了深思。
半夜时候,苏清欢睡梦中哭喊道:“是我错了,是我不自量力,我真的错了......”
她还喊了许多,陆弃有的听懂了,有的没听懂。
有一阵,她扑腾扑腾,大口喘气,像落水一般,他想起白天她曾轻描淡写地说自己落过两次水,明白其实她内心并没有表面这般淡定。那两次惊心动魄的经历,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然而,最让陆弃心有所感的是,她说她要回去“吃鸡”,而且不止一遍,口气十分激动,像,像真的在围追堵截地......狩猎!“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欢呼声,由衷散发出来的高兴......
对自己的断骨胸有成竹,喜欢吃鸡,超乎常人的嗅觉,能随随便便变出冰来,故意用灵异故事试探自己......
陆弃一桩一件地联系起来,心中竟然大胆拼凑出一个猜测——难道,苏清欢真的是非我族类,是狐狸所变?
这个世界,也有很多文人狐狸精相恋的故事,虽然没有苏清欢讲述得那般曲折和动人,但是也并不罕见。
这个念头一冒上来,陆弃觉得自己关于苏清欢的许多疑问都能解决了。
是了,她异想天开,连买相公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又那般灵动狡黠,对男女大防,流言蜚语都不在乎,唯有这点可以解释了吧。
苏清欢若是知道他脑洞大开,一定会一瓢砸过来:狐狸精你妹!
吃过饭,狐狸精,不,苏清欢揣着银子背着药筐出门,刚要嘱咐陆弃什么,就见他站起身来:“我陪你去。”
虽然他眼下不烧了,但是苏清欢还是迟疑:“镇上有好几里路,你还是别去了。”
陆弃却不容辩驳地跟着她。
苏清欢叹了口气:“你若是非要去,咱们就去坐豆腐王的牛车。这样也好,让人知道我有相公,省得祖母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豆腐王生意好,赶集的日子中间都要回来拉两趟豆腐,顺便拉人赚钱,一个人两文,倒也公道。
经过昨天一众妇人的宣传,村里的人现在都知道苏清欢嫁了个京城的相公。
虽然是个跛子,但是皇城根下来的,大家都很好奇,因此上了牛车后,众人都忍不住往陆弃身上瞥。
陆弃目不斜视,不着痕迹却又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清欢不被人碰到。
苏清欢从前不喜欢坐牛车,就是因为十分拥挤,而且车上抱着孩子坐在她对面的妇人,撩起衣服就当众喂奶,弄得她十分尴尬。
现在有了陆弃的呵护,牛车之旅变得十分愉悦,顿时觉得解放了双腿,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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