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深信,哪天琴酒对我的纠缠不耐烦了,会毫不犹豫的杀掉我。
当然他只能想想,毕竟我是他口中“那位先生”的女儿。还是个高中生。
而我仗着这个身份,在不上课或者想翘课的时候肆无忌惮的跟着他,甚至搬到了他隔壁。无论他去杀人还是去交易,我都跟在他后面,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在他面前倒下。
我从来不在乎他跟别的女人上床,即使他之后经常想着宫野志保。反正他不仅不在乎我在做什么,也不在乎那些女人。连贝尔摩德也常常在给他发完暧昧简讯以后对我说,琴酒就是一个不可能产生感情的生物,你也真有耐心。我耸耸肩,他喜不喜欢我无所谓,反正我能呆在他身边。
直到我厌烦,或者他被杀死。
我最常做的事就是在琴酒准备出去的时候,飞快的冲出门钻进他的保时捷里。一般他会等伏特加来了以后把我赶下去,刚开始我还据理力争一下,久了就习惯了,笑嘻嘻的骑上我可爱的重机跟在他后面。
为了跟他同款,我买了一辆保时捷718。只不过买了没多久我就发现还是小重机方便,有时候路上堵车,琴酒还面无表情地过来借用过几次。
说实话,坐在他前面,贴着他胸口还被他用在怀里的感觉很不错。当时我跟他说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清晰的记得,他藏在帽檐下阴沉的眼睛瞪了我一下,这是他少有的对我露出表情。
刚搬到琴酒家旁边的某天晚上,我怀着激动地心撬开他家的门,爬上了他的床。果然,一把枪没有意外的抵上了我的太阳穴。如果琴酒就这么放任我上了床还没反应,我就该怀疑他是不是被掉包了。
我非常没有骨气的举起双手大叫,我是好人别杀我。
琴酒收回了枪,顺便把我丢下了床。
黑暗中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像猫。
我一直觉得琴酒是一只特别傲娇又凶巴巴的猫,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所以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手已经不受控制的摸上了他的头。
“啧。”他不能把我怎么样,只好站起来俯视我,“滚出去。”
我摆摆手表示知道了,走出去的同时还不忘给他一个飞吻。
琴酒在家的时间少的可怜,半夜能在床上看到他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但是这些屈指可数的时间,都成了我爬床的好机会。琴酒是个很警觉的人,这点认识他的人都很清楚,在一般人都应该已经习惯我来爬床而不作反应的时候,琴酒依然执行着拔枪收枪再把我丢下床的动作,行云流水毫不迟疑。
后来我父亲,也就是那位先生跟我说,琴酒已经不耐烦到跟他说让我不要再去烦他。能让琴酒说出这种话,一定是他的忍耐到了极限,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我绝对是第一个,为此我很自豪。
我是个不听话的,对比父亲算是有些变异小孩,这点是组织都知道的事,只要我不犯原则性错误,比如背叛父亲背叛组织,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依然我行我素,该跟着跟着,该爬床爬床。
琴酒没再说什么,我相信他习惯了我的存在。
习惯对杀手而言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我是例外。在这种环境下长大,我不可能是一个毫无作用的花瓶。虽然我没有科研组那些变态们那么好的头脑,但我的身手和射击水平,我敢肯定,琴酒都不一定会比我好。他肯让我呆在一边,也是因为我能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个开枪。
我知道父亲和琴酒他们做的是什么事,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错。正义是人们自己说出来的。
然而即使身经百战,即使我也是组织的一员,即使我本来应该和琴酒一样没有感情,但每次看到琴酒身上大大小小或愈合或正在流血的伤口,我还是会觉得心抽了一下。
这么多年下来,给他包扎的次数多了,我身上也常常带着便携式的医用包,和那只枪的存在一对比,还有点讽刺。
最严重的一次,琴酒的心脏旁边被射了两颗子弹,我难得乖乖上完课回家,就听到了他躺在基地医院里的消息。
我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了手术躺在病床上,本就苍白的脸更苍白了。病房很空旷,我去搬了张椅子,坐在旁边看着他。
那是我和他单独相处最久的一次。不被别人打扰,也不被他嫌弃。琴酒的恢复能力好的吓人,好像做完手术的半夜就醒过来了,我叫来医生以后也不进去,就笑眯眯的从门外看着他,医生出来之前我就回了家,但我知道他看见了我。
甚至我有点自恋的觉得,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点。
琴酒从来不记得自己杀了谁,自从发现这一点,我就常常深感荣幸,至少我是他除了伏特加以外,记忆里最深刻的人,唔,或许我比伏特加的位置还高一点点也说不定呢。
秉承着这个信念,我的梦想一直是能爬上他的床。既然被他喜欢是不可能的事,那就取代其他女人,成为他唯一的那个。
我会一直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