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元毅辰沈怀妆的其他类型小说《宫女也很美(元毅辰沈怀妆)》,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东海大黄鱼,二百二十两;黄焖鱼翅,八十两;五蛇羹,一百两;清汤燕窝,两百两。「还是家中的厨子手艺好,儿子许久没吃到如此美味了。」元毅辰连吃了两碗米饭,又让人盛了第三碗。婆母见儿子胃口好,十分欢喜:「你喜欢就好,明儿还让厨房给你做。」
周围的人都对我怒目而视,可我明明什么也没做。
甚至可以说,我才是那个受害者。
夫君和别人有了孩子,还堂而皇之地将人带回来,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可到了明天,我就会成为夫人圈里的笑柄。
这些都没人在意,在他们眼中,此时的我只是个善妒的恶妇,正在欺负楚楚可怜的小姑娘。
下人有意见只能憋着,婆母却不会为难自己,拍板道:「柔儿已经怀了毅辰的孩子,总不能委屈了她,就迎入府中,暂时当个贵妾。」
暂时?
我笑了。
若是他日柔儿生下男孩,是不是还要抬为平妻?或者更甚,休了我这个正妻,给她腾位置也不一定。
我看向元毅辰,只见他一脸认同。
整个屋子安静极了,落针可闻。
我不说话,端起茶盏饮了一口,清冷的香气在口中蔓延。
这是上好的雪芽,茶树在雪中发芽,开春前,茶农冒着大雪采摘,每一片茶叶都是最鲜嫩的芽尖。
一两茶,千两金。
我巴巴地送来,不落一句好,反而被婆母指责奢靡。
不过她倒是不嫌弃茶叶,两年喝了十几斤。
眼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存在感最弱的柔儿忍不住开口:「姐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和辰郎是真心相爱的,求你不要怪罪我们。」
她宛若一朵娇弱的小白花,风一吹就倒了。
于是我又成了恶人,平白遭受一堆白眼,只可惜妙樱不在,不然该让她学学,人家这才叫女子!
「柔儿姑娘,既然母亲和夫君都喜欢你,我也不好说什么,便听母亲的,当个妾吧。」反正我也无力阻止他么的决定,不如卖个人情,「眼下风铃院还空着,我命人收拾一番,你便住那里吧。」
风铃院离元毅辰住的和风院最近,也算是成人之美。
可惜元毅辰不识抬举,无情拒绝:「不用,柔儿跟我住。」
这可真是将我的脸面踩在地上摩擦。
我扯出一个笑,忍下将茶水泼到他脸上的冲动,「夫君开心就好。」
目的达成,他们三人舒了一口气,吩咐人摆膳。
一道道珍馐美味,色香味俱全,我却连筷子都懒得提。
柔儿看得目不转睛,眼中放着光。
元毅辰贴心地为她夹菜,郎情妾意,羡煞旁人。
看得我心头滴血。
东海大黄鱼,二百二十两;黄焖鱼翅,八十两;五蛇羹,一百两;清汤燕窝,两百两。
「还是家中的厨子手艺好,儿子许久没吃到如此美味了。」元毅辰连吃了两碗米饭,又让人盛了第三碗。
婆母见儿子胃口好,十分欢喜:「你喜欢就好,明儿还让厨房给你做。」
明儿还做?
我在心中冷笑一声,您可真敢想。
且不说花费,但是食材,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我找了一个月,才勉强找到这些食材,原本打算为我爹祝寿。
他老人家,别的爱好没有,唯爱美食。
这下可倒好,一个月的时间,为他人做了嫁衣。
柔儿吃得满嘴流油,老太太也似乎也觉得今天的饭菜格外香,也多吃了一碗汤。
我叹了口气,我的银子啊!
元府的日子愈发难过,伙食一日不如一日。
虽说元毅辰俸禄不低,但开销更大。
府中的开销暂且不提,便是送礼,就是一笔巨额支出。
朝中最讲关系,红白喜事,都要花钱。
若是礼不到位,他日遇上麻烦,连个帮忙说话的人都没有。
既然要送,便不能太过寒酸,都是大户人家,礼轻了就是看不起人,不如不送。
从前我送礼时最为大方,能花钱解决的都不叫事,因此即便我出身不高,在夫人圈人缘倒也不坏。
自从元毅辰带着谢柔回来,我便再没有往外掏一分钱。
一家人时,我为你花钱尚说得过去,这马上都不是一家人了,再花钱我就真的蠢笨如猪!
元毅辰送了几次礼之后,原本就不好的名声变得更差。
他前些日子置办聘礼时可是阔气得很,怎么倒了送礼时就抠抠搜搜?难不成是在他眼中,堂堂的朝中大臣,皇亲国戚,还比不上一个小妾?
元毅辰有苦说不出,几次来到画霜院,抱怨几句,暗示我该拿钱了,我却没有接话。
看他无功而返的背影,像一只落败的公鸡,垂头丧气。
元府越倒霉,我便越要花枝招展,穿金戴银。
黄昏时分,一家胭脂铺子派人送来了新品,每一样都各有风味。
我来了兴趣,将十几个盒子全部打开,险些看花了眼。
还未等我试用,老夫人身边的丫鬟来请我,说是老夫人邀我用膳。
我不急不缓地妆扮一番,又戴上一只玲珑镯,这才施施然起身。
我清楚地看到,那丫鬟眼中写满了嫌弃。
哼,分明就是嫉妒我的美貌。
院中的梧桐落了一地,我驻足欣赏了一番,感叹时光太匆匆。
丫鬟不敢催促,也跟着看梧桐,似乎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我摇摇头,唉,像妙樱那么识货的姑娘已经少见了。
这梧桐也是我的嫁妆之一,从江南运过来的珍稀品种,请名匠修剪过,在风水大师亲自勘测的位置种下,每一棵都价值千金。
元家人当初觉得我过分招摇,可他们不知道,那些低调的东西其实更贵。
到了思慧堂,元毅辰也在,谢柔缺席。
老夫人见我满头珠翠,难得没有对我甩脸子,甚至有几分温和:「怀妆,坐,先喝杯茶。」
居然没有叫我「沈氏」,果然是不安好心,莫不是想毒死我?
我狐疑地端起茶杯,料想他们没那么大胆,这才喝了一小口。
平平无奇的普洱,只能说勉强可以解渴,算不得什么好茶。
我可算是明白了,原来她老人家也指望我拿钱补贴府上。
我面上不显,喝了一杯,又添一杯,似乎没觉出什么不同。
老夫人急了,皱着眉尝了一口,不可置信地问:「你就没发现这茶哪里不对?」
我脸上的茫然恰到好处,而后露出得体的微笑:「母亲的茶自然是极好的。」
她脸色一沉,拉下了脸:「你前些日子送来的茶,我觉着也还不错。」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山珍海味,哪里还吃得下粗茶淡饭。
只可惜啊,是你们主动选择的粗茶淡饭。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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